资助工作
关于做好2018年应征入伍服兵役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年学生退役士兵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宣传,认真落实政策
各教学学院要加强政策宣传,周密组织,响应国家号召,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知晓受助条件、标准、办理流程,做到应助尽助;同时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相对应的表格,按时报送材料。
二、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两份;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3、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两份。
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提供:《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享受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学生提供:《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两份,退役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两种《申请表》均需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四、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以上所有材料接收时间:2018年9月30日前。
注意:
1、所有《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递交申请材料时,请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退役证原件。
3、如有其它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351-398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