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及心理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教体艺〔2023〕1号)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完善心理健康档案,维护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提质增效,现决定对全体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测和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24年9月26日--9月30日
三、测试方法
请仔细阅读提示,看清题目后根据自身当前状况快速作出选择,填写完毕后点“提交”即可。
四、具体时间安排
(一)测试阶段
9月26日--9月30日,各院系组织测试。
(二)反馈阶段
心理中心将心理异常学生名单进行测评归档后反馈至各院系。因测评归档存在时间限制,各院系及辅导员需要及时根据心理异常学生名单并对学生进行跟踪辅导。
(三)访谈、建档阶段
辅导员对心理异常学生名单中的所有学生或其他途径发现的疑似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心理问题学生的访谈率达100%,并建立心理问题学生台账。如果问题严重,可将最终名单报回心理中心,心理中心安排访谈工作。
五、测试要求
(一)请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测评期内完成测评,逾期将关闭测评系统。
(二)为确保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心理普测的有关知识和熟悉操作流程,及时查看测试情况,引导学生顺利完成测试。
(三)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心理测试工作,组织全体学生参与,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及时更新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议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中测试。
(四)2023级学生去年用过系统,如有学生修改后忘记密码无法登录,2021级、2022级、2024级学生(没用过系统),如果不能正常登录,请以院系为单位统计及时报回。
测试期间,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联系。任老师:17835021911;程老师:18335181342。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