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贫困学生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贫困学生的通知
学 资助〔2016〕21号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的通知》(晋教财〔2016〕101号),现将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资助要求
1、各学院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切实把资助资金用于本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共计拾柒万元(170000元),资助金额为500元/人,共计资助学生人数340人。
2、各学院将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学生名单以书面版形式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版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并在所在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于12月9日之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jzxyzzzx@163.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30日